來源:新華網(wǎng) 2018-08-31 13:57:23
家長抱怨就開除學生 民辦學校哪來這個權力
日前,河北曲陽實驗學校幾名學生家長因在微信群里發(fā)了學校的“負面信息”,抱怨該校女生宿舍30多個孩子一個宿舍,空調(diào)每天只開兩個小時,導致孩子被學校開除。對于學校住房緊張的原因,一名家長分析稱,一方面是學生越來越多,另一方面是學校把校園內(nèi)的一棟樓租給了曲陽縣交通局。曲陽縣教育局一位負責人稱,已成立調(diào)查組調(diào)查此事。
河北曲陽實驗學校是一所民辦學校,被開除的學生當時正在讀八年級,還在義務教育階段。這所學校的做法嚴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不但應該糾正錯誤,讓學生回學校學習,而且,當?shù)亟逃块T還要追究學校的責任。另外,對于民辦學校不顧辦學條件擴大招生規(guī)模,導致學校不能保障學生學習生活的基本條件,當?shù)亟逃块T也存在監(jiān)管不力的問題,有必要追究監(jiān)管失職的責任。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確保每個學生得到有質量保障的義務教育,地方政府必須堅持依法治教,維護每個學生的合法權益。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這是針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而言的,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也必須嚴格執(zhí)行。需要注意的是,就連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都不得開除,何況對于沒有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了。
從媒體報道的信息分析,學生被開除,只是因為學生家長在微信群里發(fā)了學校的“負面信息”,抱怨住宿條件差。就此處分學生,令人匪夷所思,家長抱怨與學生有什么關系?如果學校不滿家長的抱怨,那應該針對家長而不是處罰學生。而且,家長在微信群反映的是事實,并非無中生有造謠,這也屬于家長的合法權利,學校應該針對家長提出的意見做出回應和解釋。不回應、不解釋,就把學生開除,這是禁止家長提出批評意見,并拿開除學生要挾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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