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北京站 作者:水瓶座寶寶 2018-06-05 10:55:42
(3)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子女
須持有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單位須在海淀區(qū)內),且證件在有效期內。
。4)隨軍家屬中的適齡子女
須持有駐海淀區(qū)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的隨軍證明(須簽注隨軍子女信息)及現役軍人證件。
。5)華僑子女
須持有海淀區(qū)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戶口人員子女
須持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口簿、適齡兒童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等材料。
。7)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以下簡稱確認單)的人員,其子女需要在海淀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第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確認單》持證人名下有海淀區(qū)內產權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確認單》應在有效期內,證件上登記有持證人員子女名單。證件上信息均應為機打,手寫無效。
第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確認單》持證人名下無海淀區(qū)內產權房的,提交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確認單》應在有效期內,持證人的聘用單位、居住地址均在海淀區(qū)內(聘用單位、實際居住地址遷入海淀區(qū)時間原則上在2018年5月1日前),證件上登記有持證人員子女名單。證件上信息均應為機打,手寫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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