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松江區(qū)教育局 2018-03-01 14:12:15
2018年上海市松江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各鎮(zhèn)(街道)社事科(教委)、中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民辦學校、隨遷子女小學)、教育考試中心、民教服務中心、教育學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結合本區(qū)實際,制定《2018年松江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ㄒ唬﹫猿忠試液蜕虾J械挠嘘P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以促進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ǘ└鶕(jù)《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和區(qū)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ㄈ├^續(xù)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www.shrxbm.cn),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guī)范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qū)域招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區(qū)教育信息網(wǎng)、學校網(wǎng)站、“校園開放日”、在社區(qū)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qū)內適齡兒童及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攜帶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fā)放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發(fā)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qū)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嚴禁本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嚴禁將學生奧數(shù)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jù)或參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ㄒ唬┤雽W信息登記。區(qū)教育考試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根據(jù)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和網(wǎng)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各信息登記點合理安排相關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18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qū)教育考試中心提出入學申請。
2018年2月23日前,家長須對兒童在讀幼兒園提供的姓名、證件號碼、戶籍、居住等信息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到公安部門或社區(qū)事務受理中心補辦或更正。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各區(qū)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4月23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學信息。家長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后,須在4月23日前按照規(guī)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的照片,作為入學報名、公辦小學驗證或民辦小學面談活動(以下簡稱面談)的重要依據(jù)。登記點應當告知照片上傳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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