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京華時報 2008-12-24 09:22:02
為方便教師與家長之間溝通,海淀區(qū)花園村第二小學開通了“家;”短信平臺。由于要收取相應的功能費和短信費,此舉遭到了家長質(zhì)疑。對此,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入互動平臺采取自愿原則,學校并不強制。
花園村第二小學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六年制小學,千余名在校學生。
學生家長張先生說,本月18日,他接到學校發(fā)出的《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信中稱,學校為及時方便地把信息告知家長,開通了“家校互動”短信平臺,通過該平臺把學生在校表現(xiàn)等內(nèi)容以短信形式發(fā)給家長,家長還可通過直接回復短信的方式與老師進行交流。家長要支付每月10元的月功能費。如果聯(lián)通電信用戶想開通互動服務,功能費則為每月15元。
張先生說,拿到這封信,他的第一感覺就是“公司在打?qū)W生的主意”,讓家長只能成為移動用戶。同時,月功能費高,且還不包括家長給老師發(fā)短信的費用,更換手機號更是麻煩。他認為,學校有網(wǎng)絡,班級有信箱和博客,家長每天上網(wǎng)查詢即可。
“我讓孩子問過老師,老師說,如果不辦漏掉通知不要找學校。”張先生說。對此,花園村第二小學辦公室劉主任表示,家長是否加入采取自愿原則,對于不加入的家長,老師會以口頭等其他方式告知,不存在家長所說的情況。他說,學校確實有很多方式與家長溝通,如校網(wǎng)、班級郵箱和博客。但考慮到有的學生家長沒有電腦或不喜歡上網(wǎng),而手機應用比較普及,短信平臺可建立起與家長最直接方便的溝通方式。同時,有時作業(yè)多,低年級學生記不全,還有的學生貪玩,故意少記作業(yè),如果以短信方式直接發(fā)到家長手機上,就可避免這些問題,且此舉也得到教委的允許。
海淀區(qū)教委小學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員稱,教委少工委確實推過短信交流平臺,學校是否實施可自愿選擇。劉主任說,目前,他們已將相關通知發(fā)到家長手中,正處在意見征集階段。他表示,如果一個班級的三分之二家長同意,學校就實施短信平臺,其余學生還是以口頭等其他方式告知,若大多數(shù)家長反對,他們就不會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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