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 2008-08-04 10:06:22
今天,山東省七部門下發(fā)《關于2008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決定從2009年春季開學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宿舍將不再收取住宿費。
目前,山東已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兑庖姟分羞M一步規(guī)定,由政府財政資金建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宿舍,原則上不收取住宿費,其他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可暫時適當收取住宿費,但從2009年春季開學后全部取消。
根據(jù)《意見》規(guī)定,未做到“法人獨立、校舍獨立、教學獨立、財務獨立”的改制學校和未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學校,如今年10月以前仍未按要求完善相關手續(xù),將一律執(zhí)行公辦學校的招生和收費政策或停辦。今后,山東省各地不再審批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改制,不得將公辦學校出售、轉讓,嚴禁以學校改制為名亂收費。
山東還將加大高中學校信息公開力度,把招生資格和計劃、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入學條件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每個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將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shù)的30%以內,現(xiàn)有比例低于此標準的不得提高;學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費、旁聽、借讀、轉學、非計劃生等任何名義招收學生高收費。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后一律不準再收取學費。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qū))逐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必須納入正常教學活動范圍,不得以任何名義另行收費,所有教學內容(包括復習)必須全部納入正常教學中;A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收費補習班,凡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資源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或補課嚴禁收費。高等學校及其教職工不得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聯(lián)合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高校教職工不得參與社會上組織的各種考研輔導活動和編寫考研輔導書籍或資料,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各種考研輔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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